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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清嘉庆十三年(1808年),江苏淮安地区遭遇了一场灾难性的洪水,导致居民流离失所。朝廷紧急下令发放赈灾粮食,以缓解民众的困境。此时,刚刚被任命为江宁府(今南京)候补县令的新科进士李毓昌,被委以重任,担任查赈委员,前往灾区发放赈灾粮食。
李毓昌抵达山阳县后,选择在善缘庵暂住。然而,当地的贪官污吏层层盘剥,使得灾民难以维生。李毓昌为了严惩这些贪官,不惜一切代价向朝廷揭露真相。
知县王伸汉企图通过增加户口数量来中饱私囊,但李毓昌坚决拒绝。王伸汉害怕事情败露,便买通李毓昌的仆人,将其毒害。与此同时,知府王毂也接受了王伸汉的贿赂,四千两银子,并在验尸时谎称李毓昌自缢身亡。
李毓昌的叔父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血迹,开棺后发现李毓昌是中毒身亡,于是前往京城告状。山东巡抚和按察使奉旨复查,核实了真相,随后将王伸汉等人拘捕至刑部进行严讯。经过审讯,发现王伸汉侵吞赈灾银两高达两万三千两,同知林永升侵吞一千两,其余数十人也各有不同程度的不法所得。
王伸汉被判处斩首,王毂被判处绞刑,江苏巡抚汪日章被革职,留任河工效力。李毓昌的随从在李的墓前被凌迟处死。皇帝震怒,其余涉案的佐贰杂职官员共有八人被流放并杖责。
本剧以清代嘉庆十三年(公元1808年)动荡腐败的时代为背景,讲述了这一震撼国人的冤案,与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、《杨三姐告状》、《刺马》并称为清代四大奇案。